公示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学院<部门(单位)2017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职院人〔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单位)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经循证评价、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考核优秀部门(单位)公示如下:
教学单位: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
非教学单位: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9日
公示地址:学校人事处“通知公告”栏目中。
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监察处电话:64644312 人事处电话:64644311
人事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