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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通知
时间:2015年01月19日 16:07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rsc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吉人联字〔200925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33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推荐申报201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通知如下: 

.申报人员:申报三级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截止时间:申报三级岗位人员,业绩及聘任时间截止到2014年930日。

  3.申报条件: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文件附后)

  4.资格审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推荐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8日报至人事处高楠老师处。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条件控制标准

                

 

学院人事处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

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三级竞聘岗位

条件控制标准(试行)

 

一、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励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2. 获得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3. 获得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ence、nature发表论文的;

5.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第1)的;

6.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SSCI等刊发表论文8篇及以上的;

7.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1.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3.主持973或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4.国医大师称号获得者;

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6.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7.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

8.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9.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人选或省高级专家或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第二层次人选;

10. 国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

11.国家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平台及创新团队负责人;

12.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13.国家教学资源库项目负责人;

14.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5.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各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的;

2.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的;

3.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1);

4.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2);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SSCI等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的;  

6.获得国家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第一人;

7.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1. 973或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本单位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主要参与人;

2、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课题(本单位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负责人;

3.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

4.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优秀教师;

5.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才培养等平台及团队负责人;

6.国家科技计划及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

7.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8.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

9.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现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3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符合下列两类条件各一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学术技术成果奖项类

学术技术荣誉影响类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7)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

2.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3)的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2);

3.省部级政府奖项一等奖(个人排名前3)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2)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1);

4.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3);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国内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在受聘岗位学科领域SCI、SSCI等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的;  

6.获得国家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主编第一人或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主编第一人;

7.获得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学术技术成就的。

1. 973或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本单位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主要参与人;

2、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课题负责人(本单位到位经费50万元以上)或主要参与人(本单位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

3.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才培养等平台及团队主要参与人;

4.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及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

5.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

6.省部级模范教师或省部级优秀教师;

7.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长期在教学、医疗、工程技术和推广等行业专业技术一线工作仍在岗,且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6年者,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备注:上述学术技术成就或荣誉影响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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