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7〕22号
关于遴选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
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院《专业带头人、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吉工职院人〔2017〕21号)文件要求,现开始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以激励为导向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与基层推荐。申请与推荐时间为11月20—21日。
2.教学院(部)初审。初审时间在11月22—23日。
3.学院材料审核。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组成材料审核组,审核材料时间为11月24日。
4.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学院学术委员会对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进行遴选。
5.院长办公会对通过评审的候选人进行审定。
6.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各教学院(部)初审时,将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申请表、初审过程、初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2.提交材料准备3个材料袋,分别交到3个职能部门:
一是人事处审核材料袋,内含: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二是教务处审核材料袋,内含:近三年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记载、教研课题;
三是科研处审核材料袋,内含: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