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9日—7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监察处、人事处反映。
电话:64644312(监察处)64644311(人事处)
人事处
2019年7月9日
版权所有: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技术:网络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4977号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