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组织召开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征求意见会
5月28日下午,人事处在二会议室组织召开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征求意见会,各部门及教学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院长张喜春教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副处长白智童主持。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方案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双元育人机制作出专门部署,为深化“三教”(教材、教法、教师)改革指明了方向。为了贯彻落实职教20条,我院人事处在一周前下发了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本次会议就这三个文件内容征求各部门及教学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从“代表作”认定、管理岗职员任职条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张喜春院长总结,我们现行的人事制度在制定之初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合理性,经过近六年的运行后,有部分内容需要调整完善,本次人事制度改革是在坚持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对过去人事工作进一步优化,使之更加趋于合理,这是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