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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制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5年01月19日 11:06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rsc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327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制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学院《全面开展职业技术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在青年教师来校工作初期,由优秀中老年教师对青年教师在教学上进行全方位指导和培养,使其尽快过好四关(教学关、教研关、实践关、育人关),以适应高职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此,特重新制定“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对象

青年教师(30岁以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部)的考核。

1.进入学院1-2年,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不含讲师,下同);

2.从事教学工作1-2年,讲师职称以下的教师;

3.学院和系(部、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教师。“双肩挑”青年教师如有必要也须聘请导师进行教学指导,接受教学所在系(部、院)的考核与管理。

二、导师基本条件

1.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

2.教书育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真心关爱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术造诣较深,对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有较深入的了解,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4.具有“双师”素质,教与研相融,有实践指导能力,有教学研究成果。

5.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原则上导师从本校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中遴选。

6.导师要与被导教师从事的教学专业学科(课程)相近或相关。

7.每名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原则上最多不超过2名。

三、导师职责

1.在思想政治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其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带领青年教师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2.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课程的需要,帮其制定其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提高计划,指定进修与本课程相关的参考教材与专业知识。

3.针对青年教师讲授课程,从总体上对该课程结构与内容予以指导,使青年教师了解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关系,了解本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本课程内容的重、难点和教改的突破口,以便依据教学大纲和学生实际处理教材、善用教材,组织教学。

4.对青年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与编写教案,课堂教学程序与调控、批改作业、实验与实训教学、考试命题等各个教学环节作具体指导。

5.深入课堂听青年教师授课(每学期不少于5),课后进行讲评,探讨改进途径,并安排青年教师听其他教师的课,查阅与指点其听课笔记。

6.指导青年教师写课后反思记录,积累教学经验,进行校本教研,学期写教学心得总结,学年写专题性教研文章。

7.指导工作结束,导师要写出一份两年来指导工作总结或专题指导文章。

四、导师选定程序

1.根据“导师基本条件”,采取系部推荐与院人事处确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定,由院长(或主管教学院长)聘任。

2.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的结对可以双向选择,也可由系(部)统一指派。

五、指导期

导师指导期至少二年,如需要可延续1-2个学期,但不得提前结束。通过延期指导仍不合格的青年教师,系(部、院)应报请学院调整其工作安排。是否延期指导,由系(部、院)通过相关会议确认,报人事处备案。

六、指导对象职责

1.主动并虚心听取导师的指导,自觉进行教学反思与改进,积极完成业务提高计划,促进自我专业成长。

2.对所承担课程及相关教学环节的结构和内容要全部掌握,并根椐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3.学会并掌握导师和其他教师成功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学习他们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爱岗敬业精神。

4.在教学中注意发现问题、捕捉灵感,开展研究,把教学与教研结合起来,以教带研,以研促教,增强自己的教学教研能力。

七、指导对象考核

1.青年教师指导培养工作结束前,由系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报院人事处、质评中心、教务处备案。

2.考核组织以系部为单位,成立至少三人以上的考核答辩小组,系部领导担任组长。考核时,邀请院人事处、质评中心、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派人参加。

3.考评内容,包括导师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一门课程的完整教案;教学督导组听课、评阅教案、审阅教研文章的评定成绩;学生评教成绩。

4.考核程序:1青年教师本人汇报被指导期间的收获与感受;2考核小组提出问题,青年教师答辩;3根据上述“考核内容”与考核答辩情况,按优秀(按15%的比例)、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评定。当达到合格以上成绩者,可批准导师指导培养工作结束。

八、导师待遇

1.指导教师每月发放兼职津贴50元。

2.青年教师指导培养一个周期结束,同时评定优秀指导教师(按15%的比例),并给予一定奖励。

九、组织领导工作

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安排部署,各系部根据“实施办法”要求逐项落实,组织实施。

此“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人事处。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1012

 

 

 

 

 

附表:        

 

导师培养指导工作考核表

()导师:

青年教师姓名

从教年月

担任课程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 核 内 涵

评 分 等 次

A

1.0

B

0.8

C

0.6

D

0.4

1.

教案评阅

20

内容完整,备课细致;组织严密,注意过渡;重点突出,难点详细;严谨治学,注重反思

2.

课堂评价

20

语言规范,体现育人;讲练结合,理实一体;启发引思,因材施教;板书条理,字迹清晰

3.

文章审阅

15

主题明确,标题精炼;结构严密,论点有据;文字简洁,语言流畅

4.

学生评教

25

讲课熟练,联系实际;注重启发,尊重差异;板书工整,作业细批;关爱同学,教书育人

5.

考核答辩

20

业务提高计划认真完成;导师指导有收获感受;答辩问题有较高认识

综合得分

考评等级

备 注

1、根据考核内涵,在评分等次中任选一等给予“√”。

2、综合得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70-84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评答辩小组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1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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