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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专业带头人、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3:51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rsc1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721

 

 

 

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课程骨干教师

 

遴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专业带头人、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1120

 


 

专业带头人、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培育、造就一批在行业、省内具有领先水平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范围:校内在岗教师。

 

二、遴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平、择优遴选”的原则。

 

2.坚持“重点培养、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凡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可遴选1名专业带头人;新开设的专业暂由教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兼任专业带头人;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招生数量较少的专业暂不设专业带头人,欲关、停、并、转的专业暂不遴选专业带头人,管理工作由系主任兼管。原则上教学院院长、副院长、院办主任需兼任专业带头人。

 

凡设置教研室且跨专业、跨教学院的公共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可遴选12名课程骨干教师。

 

专业带头人和课程骨干教师实行一年一考核,两年一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头起草和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能带领、组织本专业教学团队共同完成教学任务;能组织开展课程开发、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3.具有宽阔的专业视野,勇于开拓创新。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与行业企业联系密切;能积极承担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项目开发工作,推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

 

4.具有本专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能熟练地主讲2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有开发并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教学能力,有指导本专业的实习、实训的实践能力,有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优秀。

 

5.具有本专业学历和学术背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八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主持开展相关专业的教科研工作,近三年来教科研成果显著,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

 

2)主编过相关专业教材(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参编相关专业教材3部及以上;或开发新课程(实训项目)并主编校本特色教材。

 

3)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且到账资金1万元及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5)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前三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前二名)。

 

6)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7)省级实训中心负责人;或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负责人;或校内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主持人。

 

8)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院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主持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二)课程骨干教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积极协助教研室主任制定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积极参与本教研室的教学活动、课程建设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3.具有宽阔的专业视野,勇于开拓创新。了解本课程的教学动态与学科前沿,坚持因材施教,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符合现代教学理念,融思想教育、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等职业技术素质教育于一体。

 

4.具有本课程的理论经验和实践经验。能独立系统地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含公共选修课),其中1门为主干课程。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

 

5.具有本专业学历和学术背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八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6.主持开展相关专业的教科研工作,近三年来教科研成果显著,至少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限独撰或第一作者)。

 

2)主编过相关教材(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或参编相关教材3部及以上;或主编理实一体课改课程校本特色教材。

 

3)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且到账资金1万元及以上。

 

4)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及以上;或主持完成院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

 

5)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前三名);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前二名)。

 

6)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主持人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7)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院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主持人;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8)积极参与实践活动。近三年来,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6个月及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2个月及以上。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1.本人申请或教学院(部)推荐。如实填写《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或《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骨干教师申请表》,申请人向专业(课程)所在教学院(部)提交申请,并提交有关教学成果、教科研和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教学院(部)进行初审。各教学院(部)按照遴选原则和条件进行初审,并经申报人答辩、各教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将初审结果报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初审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4.人事处将审核通过人员报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5.院长办公会对通过评审的候选人进行审定。

 

6.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工作职责

 

1.制定本专业(课程)的发展规划、课程标准等相关教学文件,积极参与本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并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负责本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养计划,负责培养青年教师,指导新教师。

 

3.带领专业团队或课程团队共同完成教学和培训任务,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课程开发、教学改革、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工作。

 

4.每学期面向全院相关专业的教师、学生举办公开学术报告或专题学术讲座。

 

5.专业带头人应积极跟踪相关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承担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和项目开发,推动校外实训基地建立和管理。

 

6.课程骨干教师应积极了解本课程的教学动态与学科前沿,开展职业技术素质教育,从事课程开发,进行课程改革,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课程团队中起到带头作用。

 

7.完成学院或教学院(部)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考核标准

 

1.制定专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明确教科研方向及目标任务,且各项规划任务完成较好;形成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团队在教学、教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有显著提高。专业带头人所在专业教学质量、就业率、专业对口率、企业满意度有明显提高,课程骨干教师教学效果优秀、学生满意度高。

 

2.加强专业(课程)学术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聘期内每月至少组织1次及以上教科研活动。承担新教师或外聘教师指导工作,有培养计划,达到培养目标。

 

3.聘期内本人参与完成省级科研课题1项(前六名);或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1项(前三人);或主持完成市厅院级重点教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教育厅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技术服务方面为学院获得8万元及以上横向经费;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或发明授权专利1项及以上(前二名)。

 

4.聘期内本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论文2篇(含院刊);或主编由教育部或行业协会规划的高职教材1部。

 

5.每学年面向全院举办学术讲座1次及以上,或面向所在教学院(部)全体教师及学生举办公开学术报告或专题学术讲座2次及以上。

 

6.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实训项目开发、精品课程及教学资源库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7.积极从事课程改革,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在本教学团队中起到带头作用。

 

七、考核办法与程序

 

(一)考核组织

 

成立学院和教学院(部)两级考核小组,分别由学院和教学院(部)两级学术委员会负责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二)考核依据

 

考核以学院规定的职责和本人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以本人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工作实绩和对本专业(课程)发展的贡献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程序

 

1.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撰写年度或聘期内工作报告。

 

2.教学院(部)考核小组对年度内(聘期内)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的职责履行和工作实绩及专业发展状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年度(聘期)考核结论,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后报学院考核小组。

 

3.学院考核小组评议后作出考核结论,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待遇及管理

 

1.学院优先选送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支持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参加相关学术会议。

 

2.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在岗位聘任、立项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3.享受学院《奖励暂行办法》确定的津贴。

 

4.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由专业(课程)所属教学院(部)管理,人事处、教务处共同协管。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如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等现象,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可取消其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资格;若聘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不能作为下一次专业带头人或课程骨干教师遴选候选人。

 

九、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

 

2.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骨干教师申请表

 


 

附件1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所在教学院

申报专业

近三年

序号

课程名称

课时

人数

专业班级

备注

近三年

教科研

序号

课题名称/论文名称

课题类别/期刊名

时间

备注

行业企业

实践教学

建设方面

学术委员会

教学院印章

主任签字:

学术委员会

主任签字:

 

注:提供个人总结、专业建设现状及规划等材料

 

附件2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骨干教师申请表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所在教学院(部)

申报课程

近三年

序号

课程名称

课时

人数

专业班级

备注

近三年

教科研

序号

课题名称/论文名称

课题类别/期刊名

时间

备注

实践教学

建设方面

教学院(部)

学术委员会

教学院(部)印章

主任签字:

学术委员会

主任签字:

 

注:提供个人总结、课程建设现状及规划等材料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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