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7〕19号
关于印发学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遴选
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学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遴选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办法认真执行。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6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遴选及管理办法
为落实《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方案》,培养造就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切实发挥教学系(教研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遴选及管理办法。
一、遴选的原则和办法
1.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
4.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下达的职数配备。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主持系(教研室)工作。
5.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一般每三年集中遴选一次,期间根据专业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结果,可以适时调整、增补。
6.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的设置人选原则上与党支部书记可为同一人;不具备遴选条件的系(教研室),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可由分院(教学部)院长(主任)兼任。
二、遴选条件
1.熟悉现代高职教育规律,认真贯彻学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积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对本专业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产业背景,了解行业发展动态,有企业实践经历,有宽阔的专业(课程)视野。
3.治学严谨,学风朴素,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经验。
4.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富有进取心和开拓精神,带头进行课程改革,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能集思广益,团结、带领其他教师一道努力工作。
5.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讲师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教学和科研业绩突出者,经学院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6.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原则上要专业化、高学历化和年轻化。
三、遴选程序
遴选采取个人申报与分院(教学部)民主推荐、职能部门审查和学院批准三个步骤进行。
1.本人申请或分院(教学部)民主推荐。
2.学院人事处、教务处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3.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4.公示发文。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任命。
四、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院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学系、教研室的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教学、教科研及其他工作任务。
2.根据分院(教学部)发展规划,提出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科研发展建议,分院(教学部)规划经学院批准后组织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实施。
3.根据教学计划和分院(教学部)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系(教研室)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系(教研室)工作计划,对学期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4.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负责组织制订、讨论、修订和执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
5.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审核学期授课计划,检查备课情况,随时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组织教师听课,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帮助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本系(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以及科研、培训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和修订有关课程标准和其他教学文件,编制相关讲义,拟定有关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计划,落实教学视频、课件、微课等教学资源的建设。
7.负责组织本系(教研室)教师开展校内外实训(实验)场所的建设及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开展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与维护。
8.协助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艺术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组织开展新任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9.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专业教育、职业精神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和学习委员会议,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搞好教学质量管理,负责教研室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10.积极参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
11.完成分院(教学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由分院(教学部)管理。
2.考核由学院和分院(教学部)分别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
3.年度考核具体程序是:
(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撰写年度或任期内工作报告。
(2)分院(教学部)考核小组由分院(教学部)党政领导、专家组成,各分院(教学部)考核小组对年内(任期内)的职责履行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年度(任期)考核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4.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学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特殊津贴,并可续任到任期结束。
5.任期考核由学院和分院(教学部)按一定权重分别进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撰写任期内工作报告,学院下发具体考核办法,任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续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申请表
2.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职数表
3.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考核表
附件1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推荐(自荐)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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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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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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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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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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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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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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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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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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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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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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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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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工作
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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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师资建设、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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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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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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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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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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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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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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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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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职数表
分院(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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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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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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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副主任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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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与材料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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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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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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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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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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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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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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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化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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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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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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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汽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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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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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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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技术系
|
1
|
0
|
机电与智能技术学院
|
机电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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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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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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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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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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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系
|
1
|
1
|
自动化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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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系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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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与环境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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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技术系
|
1
|
0
|
制药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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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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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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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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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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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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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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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学部
|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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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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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研室
|
1
|
0
|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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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学部
|
语文教研室
|
1
|
0
|
外语教研室
|
1
|
0
|
数学教研室
|
1
|
0
|
体育教学部
|
体育教研室
|
1
|
0
|
军事理论教研室
|
1
|
0
|
学生处
|
心理教研室
|
1
|
0
|
团委
|
艺术教研室
|
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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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年度(任期)考核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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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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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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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岗
位
职
责
情
况
自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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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室建设、师资建设、科研、技术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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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考核小组
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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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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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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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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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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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处长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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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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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