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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时间:2015年01月19日 10:50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rsc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333


 

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为正确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并为奖惩及定岗、定级、定薪工作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在册的教职员工。来校不满半年及未转正者参加考核,但不评等次。

二、考核依据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效。考核内容及标准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51、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吉工职院【201340号)和《学院考勤制度》(吉工职院【201344号)。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单位人员的15%。本次考核不包括中层干部(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考核)。

1.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1)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者;

2)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或迟到、早退全年累计5次及以上者;

4)考核年度内曾受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处分者;

5)无突出工作业绩者。

2.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1)教师完成的工作量达到年度标准工作量50%但不足60%者,其中新进青年教师工作前两年,年度完成标准工作量30%但不足40%者;

2)全年病假累计达到6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或病事假累计达到40个工作日;

3)全年迟到、早退现象累计达到12次;

4)学院召开的会议及举办的大型活动和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及理论学习、集体备课一学期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者;

5)教职工连续旷工两天(教师旷课4学时)者;

6)年内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或政纪记大过以下处分者。

3.凡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影响工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3)教师完成的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50%者,其中新进青年教师完成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30%

4)不接受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者;

5)连续旷工超过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

6)年内受党纪严重警告或政纪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各考核领导小组可分别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写出个人总结并在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内述职,填写考核表;

2)被考核人的单位领导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

3)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具体考核标准,结合平时考核及个人总结,群众讲评,确定考核等次;

4)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初审后经院长办公会审定;

5)结果公示。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或监审处申诉;

6)由人事处书面通知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结果; 

7)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考核结果使用

1.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正常晋职和晋升工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2.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按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吉工职院【201340号)处理。

六、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组织、人事、监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支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支部具体考核办法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支委会确定考核结果。

七、时间安排

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务必于201414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报到人事处。各支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该支部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1218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1220日印发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单位:

出生年月

职称(职务)

任职时间

岗位工资

本年度个人总结(重点是工作实绩)

主 管

领 导

评 语

考 核

等 次

意 见

 

 

 

 

 

 

 

 

签名:

考 核

审 核

意 见

 

 

 

 

 

 

盖章:

单 位

负责人 确 定

考 核

等 次

 

 

 

 

 

 

签名或盖章:

本 人

意 见

 

 

 

 

签名: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盖章:

复 核

意 见

 

 

 

 

盖章:                

 

注:此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人事处负责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2

 

 

考核优秀名额

名额

名额

机关党支部

3

后勤党支部

3

学工党支部

2

教培研党支部

3

基础党支部

4

应用化工系党支部

4

化工机械系党支部

5

质量与安全系党支部

4

商学院党支部

5

自动化系党支部

4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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