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吉工职院人〔2013〕33号

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
为正确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并为奖惩及定岗、定级、定薪工作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册的教职员工。来校不满半年及未转正者参加考核,但不评等次。
二、考核依据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效。考核内容及标准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51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吉工职院【2013】40号)和《学院考勤制度》(吉工职院【2013】44号)。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本单位人员的15%。本次考核中层干部(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考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1)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者;
(2)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
(3)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或迟到、早退全年累计5次及以上者;
(4)考核年度内曾受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处分者;
(5)无突出工作业绩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
(1)教师完成的工作量达到年度标准工作量50%但不足60%者,其中新进青年教师工作前两年,年度完成标准工作量30%但不足40%者;
(2)全年病假累计达到6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达到20个工作日,或病事假累计达到40个工作日;
(3)全年迟到、早退现象累计达到12次;
(4)学院召开的会议及举办的大型活动和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及理论学习、集体备课一学期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者;
(5)教职工连续旷工两天(教师旷课4学时)者;
(6)年内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或政纪记大过以下处分者。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者;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严重影响工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3)教师完成的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50%者,其中新进青年教师完成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30%;
(4)不接受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者;
(5)连续旷工超过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
(6)年内受党纪严重警告或政纪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者。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各考核领导小组可分别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写出个人总结并在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内述职,填写考核表;
(2)被考核人的单位领导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
(3)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具体考核标准,结合平时考核及个人总结,群众讲评,确定考核等次;
(4)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初审后经院长办公会审定;
(5)结果公示。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或监审处申诉;
(6)由人事处书面通知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结果;
(7)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考核结果使用
1.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正常晋职和晋升工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2.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按照学院《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吉工职院【2013】40号)处理。
六、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组织、人事、监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各支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支部具体考核办法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考核结果。
七、时间安排
各支部考核领导小组务必于2014年1月4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报到人事处。各支部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该支部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12月18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单位:年月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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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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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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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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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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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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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个人总结(重点是工作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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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领 导 评 语 和 考 核 等 次 意 见 |
签名:年月日 |
考 核 小组 审 核 意 见 |
盖章:年月日 |
单 位 负责人 确 定 考 核 等 次 |
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年月日 |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年月日 |
复 核 意 见 |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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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由人事处负责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2
考核优秀名额
部门 |
名额 |
部门 |
名额 |
机关党支部 |
3 |
后勤党支部 |
3 |
学工党支部 |
2 |
教培研党支部 |
3 |
基础党支部 |
4 |
应用化工系党支部 |
4 |
化工机械系党支部 |
5 |
质量与安全系党支部 |
4 |
商学院党支部 |
5 |
自动化系党支部 |
4 |
合计 |
37 |